外交官與人權團體對伊拉克針對LGBTQ+的法律表示譴責 | 伊拉克

伊拉克通過法律對LGBTQ+群體判處重刑,引發國際批評

伊拉克議會近日通過的一項新法律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和批評。這項法律對同性戀和變性人群體施加了嚴厲的刑罰,包括對同性關係判處10至15年有期徒刑,對接受或進行變性手術和「故意表現女性化」的人判處1至3年監禁。此外,該法律還禁止任何宣揚「性變態」的組織,處以至少七年徒刑和不少於1000萬第納爾(約6000英鎊)的罰款。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馬修·米勒對此表示深切的擔憂,認為這項法律“威脅到伊拉克社會中最危險的人”,並且“可能被用來阻礙言論和表達自由”。他還警告說,這項立法可能會趕走外國投資,並指出“國際商業聯盟已經表示,伊拉克的這種歧視將損害該國的商業和經濟成長”。

英國外交大臣戴維·卡梅倫也對該法律表示了嚴重的關切,稱其為“危險且令人擔憂”。這項法律的通過,無疑加深了國際社會對伊拉克尊重人權狀況的擔憂。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同性戀在伊拉克這個保守的社會中是禁忌,且政治領袖定期發起反LGBTQ+運動,但伊拉克之前並沒有明確將同性戀定為犯罪的法律。這次作為現行反賣淫法的修正案,該法律在沒有引起太多注意的情況下獲得通過,顯示了伊拉克政府在這一問題上的立場轉變。

伊拉克官員為該法律辯護,稱其維護社會價值觀,並將對其的批評描述為西方乾涉。伊拉克代理議會議長穆赫森·曼達拉維表示,這次投票是“保護社會價值結構的必要步驟”,也是“保護我們的孩子免受道德敗壞和同性戀呼聲的影響”。

然而,人權觀察組織LGBT權利計畫高級研究員拉莎·尤尼斯對此表示強烈批評,認為該法律的通過“掩蓋了伊拉克侵犯LGBT人群權利的駭人聽聞的記錄,是對包括言論自由權在內的基本人權的嚴重打擊”。她還提到,該組織在2022年發布的一份報告中指責伊拉克武裝團體綁架、強姦、折磨和殺害男女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者而不受懲罰,而伊拉克政府未能追究肇事者的責任。

這項新法律的通過,不僅對伊拉克的LGBTQ+社群構成了直接的威脅,也對國際社會對伊拉克的人權狀況的關注提出了更多的問題。在全球範圍內,人權和自由的保護仍然是一項持續的挑戰,需要國際社會的共同努力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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